住建部擅用2.7亿元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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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擅用2.7亿元买房

 

  审计署发布2010年审计报告

  住建部擅用2.7亿元买房

  核心提示

  国家审计署27日发布2011年第31号审计公报,披露了对外交部、公安部等53个中央部门单位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多部委存在预算执行、资金、账目管理等问题,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未经批准使用资金1.8亿元;住建部未经审批用2.7亿元购办公房等。

  中国人民银行 未经批准使用资金1.8亿元

  问题: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杭州中心支行等17个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在不同科目之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等1.802亿元。

  重庆营业管理部等5个分支机构虚列支出620.36万元,还有4个分支机构在往来科目挂账列支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347.20万元。

  郑州中心支行等10个分支机构将地方政府以经费补助或奖励等名义拨付的资金4049.37万元,用于发放奖金津贴及办公经费支出,未计列收入。

  南京分行等6个分支机构将固定资产处置等收入752.81万元在往来款挂账或直接冲减费用,未计列收入。

  湖北鄂州中心支行等3个分支机构的部分资产和资金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涉及金额986.54万元。

  截至2010年底,北京营业管理部和四川都江堰、眉山中心支行将工程建设资金结余8309.08万元滞留在基建账上,未按规定收回并纳入项目资金结余。

  整改:截至目前,重庆营业管理部等3个分支机构对支出不实问题已完成整改415.56万元;四川眉山中心支行将少计的收入7.43万元纳入相关科目反映;湖北鄂州中心支行等2个分支机构已将981.14万元账外资产纳入固定资产账簿反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未经审批用2.7亿元购办公房

  问题:2009年至2010年,住建部所属中规院未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使用自有资金27200.13万元为其所属的两家分院(非法人单位)购置办公用房。2009年至2010年,所属中规院在规划业务成本中列支出国业务考察费用380.25万元,其中个别团组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两家所属社团采取虚列支出方式套取资金855.51万元。两家所属单位未经许可收取评审费等379.95万元等问题。

  整改:中国城科会对扩大课题经费开支范围的85.85万元进行了账务调整;中国金属结构协会将私存私放的余款追回。

  教育部 15.48亿元未提出细化方案

  问题:2010年,在部本级项目预算中编列所属高校执行的3个项目经费合计15.48亿元,且未提出细化方案,年中细化后下达所属高校执行。

  2010年,所属考试中心超预算列支命题业务基地建设支出2575.13万元。2010年,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有房屋建筑物购置支出4902.76万元、项目收入1511.47万元和支出943.91万元均未编入当年预算。

  2008年以来,所属中央音乐学院将规划期为4年的项目按3年申报预算3600万元。至2010年7月,资金结存1700.17万元,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截至2010年底,教育部在1998年至2004年投资33800万元建设的电化教育大楼教学行政楼等项目,均已交付使用但仍未办理移交手续和结转固定资产,也未清理工程余款374.90万元。

  2010年,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考试中心未及时收缴学费和考试费等20593.20万元等。2009年至2010年9月,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而是自行选择印刷单位,涉及印刷费支出451.75万元。

  整改:中央音乐学院已对虚列的项目支出进行调账处理、按规定缴存了住房维修基金、将相关资产出租事项报教育部审批、修改了音乐厅出租管理协议和考级管理协议并将相关收支纳入学院财务管理、清理了在往来账核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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