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闻
海外投资失误
央企须埋单
新办法明日起实施
针对央企海外资产监管的两份重要文件——《境外资产监管办法》和《境外产权管理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文件明确了中央企业是其境外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中对于境外企业管理失控、越权投资等,并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情况,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央企集团成为责任主体,就意味着今后负责人必须对海外投资失误‘埋单’。”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这两份酝酿已久的文件出台,犹如一把利剑直击热情高涨的央企海外投资“软肋”。(据《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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