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记者 周婷玉 胡浩)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昨日下午分组审议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在充分肯定这次执法检查工作的同时指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需常抓不懈。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关心的大事。2009年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开展对这部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这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代表意见的尊重和对人民群众利益的关心。这次执法检查中,执法检查组分赴,7个省份,实地考察了食品生产企业、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超市、饭店、餐馆、食品集贸市场、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等57个相关单位,并先后召开28场座谈会,检查深入、扎实,有成效。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执法检查报告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各地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深入分析了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意见和建议,内容符合实际,全面到位。
此外,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就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建议,如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把食品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亚于金融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加大对违反食品安全行为的惩处力度,以法治的方式维护公民的“食品安全权”;推进食品,尤其是农产品的规模化、产业化生产经验,从根本上保证食品质量;参照科学依据,结合中国国情,制定出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和认定标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强化食品生产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宣传力度,将涉及到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汇编成册,针对从业者流动性强等特点,加大宣传力度并从严考核;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等。
问题直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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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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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淡漠致食品安全事件频发
正编制食品安全
监管体系规划
据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记者 周婷玉 胡浩)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29日指出,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正在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十二五”期间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规划(2011-2015)》,指导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
他指出,这次检查发现,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如各地方食品安全办公室设置不一,权限不一。另外,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职责分工不明确的现象,造成一些环节监管缺失。近期发生的一些案件就暴露出对食品生产、加工、收购、销售等环节的监管职责不明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检查组建议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明确细化监管责任。建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一方面要督促指导地方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制机制建设,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各级负责综合协调职能的机构的作用;
另一方面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改革和完善现有监管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好分段监管中的衔接问题,减少监管交叉,防止监管空白,推动监管合力的形成。特别是对一些同时涵盖生产加工和餐饮、生产加工和流通业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如前店后厂、自产自销的餐饮单位的监管,要尽快明确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解决监管空白和多头监管的问题。
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记者 胡浩 周婷玉)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29日在向常委会的报告中提出,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律意识淡漠,诚信道德低下,是导致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的重要原因。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在代表执法检查组作报告时说,目前,一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唯利是图,置法律、道德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于不顾,肆无忌惮地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食品,而且手段不断翻新。更多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卫生环境十分恶劣,食品质量不能保障。
他说,执法检查组还发现,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至今未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全面、有效宣传,特别是缺乏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以致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从业人员对法律规定不了解、不熟悉的情况还比较普遍。
报告建议,国务院有关监管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针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意识缺失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育和监管,激励和规制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路甬祥说,应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员工的教育培训,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完善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关制度和行为规范,加快研究制定诚信评价标准和激励引导机制,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提高食品行业整体自律能力。同时,应将监管部门的监管、群众的市场选择、群众监督举报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企业严格自律,讲诚信、讲道德。
鼓励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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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新闻媒体揭露食品安全事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
鼓励新闻媒体揭露食品安全事件
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记者 胡浩 周婷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29日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检查报告时建议,全社会都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
路甬祥说,要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督,理顺社会监督渠道。要保护和实现好群众对于食品安全的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权,为群众监督食品安全和举报投诉违法行为提供便利、通畅、有效的渠道。
报告建议,各级政府设立统一的举报投诉电话,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方便和鼓励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同时,鼓励新闻媒体的监督,及时揭露食品安全事件。新闻媒体也要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客观、准确地报道食品安全问题。
为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路甬祥说,各级人大应采取听汇报、调研、检查等多种方式,了解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不断督促政府贯彻实施好食品安全法,并针对法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监管部门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及时协调解决监管中出现的问题,指导督促各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