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徐舒帆)7月1日,记者从市淇滨区人民法院获悉,七一前夕,淇滨区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据了解,为积极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以优异业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今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组织开展了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决定,授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等100个单位“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尹应哲等100名同志“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其中,我市淇滨区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据悉,这是淇滨区人民法院自2007年1月荣获集体一等功,2011年6月荣获全省法院系统“人民群众对基层法院工作满意度”和“法官形象作风”及“院长工作评价”三项第一之后,再次获得殊荣。(线索提供:淇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