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消费超过信用额度
滞纳金、取现费、年费……信用卡收费门道多,而且大都很隐蔽,持卡人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被收费”。
市民肖先生最近就碰上了这样的事。肖先生的信用卡限额是2万元,最近给家里添了几件家电,用信用卡刷掉了2.2万元。他根本不知道有超限费一说,也没有接到银行的短信提醒,还以为自己占了便宜。然而,次月收到对账单后,他发现比正常的还款多出100元,向银行一打听,原来这是5%的超限费。
所谓超限费,指持卡人在一个账单周期内,累计使用的信用额度在账单日当天超过该卡核准的信用额度时,持卡人须对超额部分按一定比例缴纳超限费。
据央行规定,各银行可以将信用卡刷卡消费的最高额度控制在原额度的110%。比如,持卡人的信用额度为1万元,那么他的信用卡最多可以刷卡消费11000元,对于超出信用额度的1000元,银行则收取一定比例的超限费。
“超额消费银行应该告诉我一声,我有两张信用卡,要知道这张超限了,我可以再换张卡,凭什么白白损失100元?”肖先生不满地说,大额刷卡银行都有短信提醒,为什么对于超限不能通知一下?对此,银行的解释是目前还没有此项提醒功能。
对于持卡人超限额透支这种情况,各银行的处理方法也不一样。有的银行发现持卡人超过限额透支时,就不再支持这次刷卡消费,只能由持卡人向发卡行申请临时调高额度;有的银行是只要持卡超出限额在10%以内,都会自动调高额度,以完成本次消费。
这两种做法对于持卡人来说都存在利弊:如果想超限透支,就要付出5%的超限费;要想不花这笔冤枉钱,就得提前致电发卡行,临时调高额度。
临时调高透支额度也要注意,调整期限最长不要超过一个月,持卡人须在期限之内将欠款还清,否则也会产生超限费。
举个例子。肖先生的信用卡额度是2万元,如果他在5月10日向银行申请提高1万元,然后刷卡消费了3万元,那么他应该在6月10日前先把1万元超额部分还掉,未还掉的部分就按照正常还款来对待。否则,在6月10日之后,他超过2万元的那部分欠款,就要支付5%的超限费。 (据《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