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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投保生育险时间限制须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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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投保生育险时间限制须看清

 

  孕妇为了及时享受保险保障,应该把握好投保时间,而准备做妈妈的女性更应提前给自己准备好保险。

  

  商业生育险少之又少

  生育险被纳入社会保险范畴之后,很多育龄妇女享受到了这种福利。但是由于户口等因素限制,有些城市并没有将外来工纳入生育保险范围之内,那么这部分妇女该如何为自己的生育添置一份保障呢?商业保险无疑是很好的途径。

  据了解,生育险是一种比较受争议的产品。据有关保险专家介绍,目前商业保险中涉及生育险的产品并不多见,许多产品都是昙花一现,并没有形成长久销售机制,有些已渐渐步入“冬眠”状态。

  业内人士称,很多时候,商业生育险是与妇产医院合作销售的,因为真正购买生育险的客户有限,很多女性都是因为身体欠佳,才想到购买生育险,而这种消费者的索赔率往往很高。

  为什么商业生育险会一路受创呢?是消费者不买账,还是保险公司的问题?据业内人士透露,之前销售生育险,索赔率达100%,出于风险考虑,不少保险公司都叫停了该产品。由于生育险是给付型赔偿,只要被保险人发生相关的意外,保险公司就要按照保单规定给予赔付。举个例子来说,假设投保人保了某保险公司保额为10万元的生育险,那么即使被保险人不幸发生了宫外孕,或者其他比较轻微的意外,也同样可以获得价值10万元的赔偿,而其中的保费基金仅为200元左右。低保费、高保额以及高赔付率成为了很多保险公司亏本,进而叫停该产品的主要原因。

  

  孕妇可选母婴险

  笔者从几家保险公司了解到,它们一般只受理怀孕28周(7个月)以下的投保申请,对于怀孕超过28周的客户,暂不受理投保申请,要等产后两个月才能受理。

  那么,怀孕28周以下就可以买保险了吗?专家说:“险种也是有一定限制的,原则上不受理意外医疗险、意外伤害险和重大疾病险等短期保险,只受理普通的长期寿险,而且在投保时须作普通身体检查。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能否赔付,还要看保险合同中是否有相应的条款。鉴于孕妇买保险的种种限制,建议市民在投保时要有前瞻性,提前为孕妇买上合适的保险。”

  对于已经怀孕的女性,可以投保专门为孕妇以及即将出生的小宝宝设计的母婴健康类保险,20周岁至40周岁且怀孕未满28周的孕妇均可投保。这类保险一方面对孕妇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进行保障,另一方面也对胎儿或新生儿的死亡、先天性疾病或者一些特定手术给予一定的保险金给付。

  

  孕妇投保时间限制须看清

  据了解,目前大多数生育险的对象都为20至40周岁的怀孕妇女,其中大部分产品都对投保时间设定了一些限制。如承保范围写明:20周岁以上,不满40周岁,已怀孕且怀孕未满28周的女性。也就是说,准妈妈需在怀孕28周以前投保。有些产品还设置了10个月至1年不等的等待期。

  此外,各大保险公司对于在保险期间分娩意外所造成的身故、残疾,都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让孕妇获得全部或者部分保险金给付。但在“保险期”上,各险种的设计也有不同。如有些产品保险期截止于被保险人的该次妊娠预产期后第七日的24时,也就是说,如果晚产的孕妇在这个“第七日”之后遇到分娩意外,将很难得到保障。

  购买门槛及保障范围差异大。现在市面上的妇婴险大多为附加性质,即必须以购买其公司的寿险产品作为前提,这成为一个不大不小的门槛。同时,有的保险保障只针对孕期妇女,不涉及新生儿的生命及健康。当然,市场上同类险种也有母婴兼顾的,在保障了准妈妈的前提下,也没有忽视对新生儿的关心。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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