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徐舒帆)“我在路边摊上买了‘老板’牌燃气灶,没用几天就坏了,后来一查是仿品。”7月15日,华夏小区郭先生来电反映。
据郭先生讲,14日上午,他看到小区有人摆摊卖燃气灶。“商贩说是‘老板’品牌在搞优惠活动,还可以换购。”郭先生觉得挺划算,又想到自家的燃气灶该换了,他就买了一台内嵌式两用燃气灶。
当天中午,郭先生用新买的燃气灶炒菜,使用过程中,灶具的开关断裂,燃气灶的左侧灶无法继续使用。郭先生想找卖家讨说法,可对方已无处可寻。
郭先生查询后发现自己买的燃气灶和正品有所不同。“人家正品的商标上是5个字母,我买的燃气灶商标上是6个字母,当时也没有注意细节,现在才知道那是仿品。”
对此,质监部门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合格的燃气灶标志齐全,产品上标注有产品名称和编号,以及适用燃气种类等内容;伪劣燃气灶具上无标志或标志内容不齐全、不规范。在地摊上购买燃气灶,由于对方没有固定的销售地点和销售凭据,合法权益难以保障,而且,质量不好的燃气灶有一定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