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女子邓一兰(化名)是湖北赤壁人,32岁,已生育两个孩子。去年9月,她在网上看到一则代孕信息,根据网页上提供的电话,她很快联系上这家代孕公司。双方通过电话交流了一段时间后,她去代孕公司面谈。一番体检后,代孕公司安排其与南京张姓教授夫妇见面。“女的36岁,男的40多岁,是南京一所大学的教授。”邓女士说,他们有一个儿子,家里有钱,还想要一个自己的小孩。
三方很快签订了代孕协议,约定此次代孕邓女士所得报酬为10万元。
在一家医院进行试管移植后,邓女士怀上了双胞胎。怀孕初期,邓女士每天需要打针吃药,有过动摇。“接连打了70天的针,屁股都打成筛子了,但是在金钱的诱惑下,还是选择了将小孩生下来。”
南京张姓夫妇每个月提供2500元房租费、1800元的保姆费和2000元管理费。“随着怀孕时间的增长,对方还要逐月提高管理费。”邓女士说。
今年5月,怀孕6个月的邓女士流产了。按照合同约定,怀孕6个月流产后,代孕公司要补偿3万元费用给邓女士。6月3日,邓女士出院后向代孕公司索要此笔款时,对方却让她去找张教授夫妇索要。7月,邓女士到南京找到张姓夫妇,对方称钱已支付给代孕公司。
回武汉后,邓女士向代孕公司讨要补偿款无果,无奈向工商部门求助。
邓女士披露,代孕期间由公司安排住宿,不得随便外出,不得对外透露包括住址在内的信息,未经同意不能会客。
据邓女士说,和她一样签约代孕的女子有数十人,甚至可能有近百人,与她同宿舍的就有两人。大家被安排打针时经常打照面,彼此心照不宣。
18日下午,武汉洪山工商分局广埠屯工商执法人员突击检查该代孕公司,发现该公司大门紧闭,执法人员守候近两个小时,这期间有两名年轻女子敲门,也无人应答。
工商部门表示,代孕存在较多社会问题,是法律法规不允许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