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见习记者 徐广静)24日,新区福田二区居民李女士反映,她爱人去年9月份买了一个座便器,商家负责送货和安装,可一个月前,座便器底部与地面全部脱离,她找商家维修,商家却以商品太便宜为由拒绝维修。
据李女士讲,2010年9月份,她爱人秦先生在山城区一建材店以不到300元的价格买了一个座便器,一个月前,座便器底部松动,用水冲时,座便器和地面相接的地方会流出水来。“我们向商家反映,可商家说这个座便器太便宜了,他们不负责维修。”
据秦先生讲,他买座便器时,该建材店经理承诺的保质期是一年。24日中午,记者来到李女士家里,看到李女士家座便器的底部已全部与地面脱离。
根据李女士提供的信息,记者与该建材店的经理取得了联系。该店经理表示,由于那个座便器价格较低,秦先生购买时她就说没有质量保证,她也没有承诺保修期一年。“如果他买的是七八百元的座便器,我肯定给他修,这么便宜的东西对应的售后服务肯定没贵的好。”该经理说。当记者问给李女士家安装座便器的工人是不是该店员工时,该经理说是。
对此,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表示,座便器的安装问题属于售后服务范畴,只要座便器还在保修期内,该建材店就有义务帮李女士家维修座便器。这次消费纠纷主要有两点需要明确,一是帮李女士安装座便器的安装工人是代表建材店去的,还是个人行为?如果是代表店里的并且座便器还在保修期内,那么建材店就应该履行“三包”职责。二是秦先生购买该座便器时,建材店关于保修期是如何承诺的。
该工作人员认为,商品不论价格高低都应享受相应的保质期,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李女士夫妇对协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山城区消费者协会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