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1·15”火灾事故案一审宣判结果一览
姓名 原职务/身份 罪名 刑期
高伟忠 静安区建交委原主任 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16年
姚亚明 静安区建交委原副主任 滥用职权罪 5年
周建民 静安区建交委原综合管理科科长 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13年6月
张权 静安区建交委原综合管理科经办人 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13年6月
冯伟 上海金山区添益建材经营部负责人 受贿罪 11年
黄佩信 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经理 重大责任事故罪、受贿罪 16年
马义镑 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原副经理 重大责任事故罪、受贿罪 15年6个月
沈大同 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原项目经理 重大责任事故罪 5年
董放 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重大责任事故罪 5年
张永新 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 重大责任事故罪 5年
瞿幼棣 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原副总经理 重大责任事故罪 4年6个月
周峥 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原副总经理 重大责任事故罪 4年6个月
陶忱 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安全员 重大责任事故罪 3年6个月
范玮民 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原技术质量科科长助理 重大责任事故罪 2年,缓刑3年
曹磊 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安全设备科科员 重大责任事故罪 2年
卫平儒 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 重大责任事故罪 2年
劳伟星 上海迪姆物业管理公司原法定代表人 重大责任事故罪 3年6个月
沈建新 无固定职业人员 重大责任事故罪 3年6个月
马东启 教师公寓节能改造项目工地电焊班组负责人 重大责任事故罪 2年
吴国略 教师公寓节能改造项目工地现场电焊工人 重大责任事故罪 1年,缓刑2年
王永亮 教师公寓节能改造项目工地现场工人 重大责任事故罪 免予刑事处罚
支上邦 个体人员 重大责任事故罪、行贿罪 6年
沈建丰 个体人员 重大责任事故罪、行贿罪 5年
杨为民 承揽铝合金门窗施工业务 行贿罪 5年
张利 承揽外墙保温材料供应和施工 行贿罪 2年
姜建东 上海烽权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行贿罪 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