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
环境违法者所在地政府
将被“连坐”式处罚
郑州市政府2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提出,一旦出现导致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除依法处罚违法者外,还要对违法者所在地的政府实行“连坐”式处罚,即对其财政实施扣款,数额从10万元至500万元不等。
郑州市强调,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强化辖区政府责任,全面开展环境治理工作。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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