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新农保试点的启动实施,城镇非从业居民缺乏养老保险制度安排的问题凸显,成为我国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最后一项制度缺失。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试点倡导公平普惠,让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险。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将形成职工和居民两个适应不同群体、但相互衔接的制度平台。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依法强制实施,由用人单位缴费,缴费多,待遇相应高;而居民(包括城镇、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自愿原则,个人(家庭)缴费,缴费较少,由政府补贴,待遇水平相对较低。对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可根据经济承受能力选择参加相应的养老保险,但是政府应鼓励他们优先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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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郑常鹏)8月3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浚县、淇县、山城区、鹤山区和淇滨区被国务院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领导小组确定为国家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第一批试点县(区),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至此实现全覆盖。
凡我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居民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给予补贴。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6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现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已年满60周岁、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60元,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可到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参保手续。
据了解,目前全省共有98个县、区获批国家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第一批试点县(市、区)。我市是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全覆盖后,在全省18省辖市率先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