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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违法两次 处罚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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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行动
车辆违法两次 处罚企业负责人
群众可参与举报,举报一经查实,可获100元~1000元奖励
秦颖 实习生 赵金花
 

  晨报讯(记者 秦颖 实习生 赵金花)3日上午,市交巡警支队召开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会议,即日起我市将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行动,交警部门将在国道、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设执勤点,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及事故多发点段严查客车违法行为。

  据了解,行动期间对客运企业所属车辆存在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将依法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等)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6个月内发生两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运输企业,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市民若发现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人(可拍照取证);违法装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机动车,非法拼装、改装和报废机动车参与营运;连续驾驶营运客车超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等违法行为,可在现场以短信方式检举,举报电话15303925110。举报一经查实,交警部门将予以100元~1000元的现金奖励,还可拨打110、3308122举报。

  (线索提供:李宗民 汪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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