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鹤壁日报记者 高雯)为做好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按照财政部、商务部2011年有关文件规定,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领开始。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领时间为今年8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申领地点为鹤壁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
据了解,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为:一、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万元。二、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万元。三、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重型载货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万元。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在补贴范围。对符合条件且提供材料齐全的,经市商务局审核后,财政部门将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车主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