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周凯楠 秦颖)以销售“神龙数码广告卡”为名进行集资诈骗后携款潜逃,之后又更改姓名和年龄企图逃避民警的追捕,8月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犯罪嫌疑人郝某于7月28日被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和长江派出所的办案民警押解回鹤壁。
据悉,2001年年底,郝某以销售“神龙数码广告卡”为名进行集资诈骗,致许多人上当受骗,郝某携款潜逃。该案件发生后,我市公安部门立即将郝某列为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并一直和外省公安部门进行联合追捕。
今年7月初,民警在对网上人口信息查询比对时,突然发现郝某的舅舅户籍上有一名叫郝明的男子,其原籍、身高等信息均与犯罪嫌疑人郝某相同。随后,民警们立即着手调查此事。
经过多日奔波,民警终于查清这位名叫郝明的男子现供职于郑州市某公司,但其本人目前正随某旅行团在台湾旅行。为了进一步弄清郝明身份,民警立即展开了调查追踪。根据郝明参团天数和入境时间,办案民警们分析其可能乘坐K241或K31次列车回郑州。
为了证实郝明就是犯罪嫌疑人郝某,民警马上同铁路乘警联系,并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及照片通过彩信的形式发给随车乘警,请求帮助协查辨认。当看到乘警查询身份时,狡猾的郝某决定提前下车。根据随车乘警反馈的信息,民警们立即奔赴K31次列车停靠的站点。最终,在乘警的协助下,民警于7月28日晚8时在K31次列车上找到了犯罪嫌疑人郝明并押解回鹤。
随后,郝某如实供述了其犯罪的事实,并交待了作案后为躲避警方追捕,以更改姓名和年龄的方式,企图隐藏身份逍遥法外。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线索提供:刘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