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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醉驾肇事逃逸
我市首例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司机被查处
秦颖 实习生 赵金花
 

  晨报讯(记者 秦颖 实习生 赵金花)出租车司机醉酒驾驶,肇事后还驾车逃逸。8日,记者从交巡警支队获悉,出租车司机张某因涉嫌醉驾已被立案候审,为全市首个醉酒驾驶营运车辆被查处的司机。

  2011年8月4日23时许,市公安局九州交管巡防大队民警陈慧斌、谢晓亮驾车巡逻至新区九州路与华山路交叉路口时,发现一男一女躺在一辆电动车旁,民警立即下车查看。经询问,他们骑一辆电动车沿华山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九州路与华山路交叉口时,从西驶来的一辆出租汽车将二人撞翻后逃离,因事发突然,二人皆未看清车牌照。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驾车追击。

  民警追至市民政局东侧时,发现一辆出租汽车停在一辆大货车前方,民警下车盘查,出租车司机立即开车逃离现场,民警驾车在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内将该车拦截。经询问,出租车司机张某对在九州路与华山路交叉口撞倒一辆电动车一事供认不讳。

  随后,交警对其进行酒精血液检测,该司机酒精浓度达到了165mg/100ml,属于醉驾。

  记者获悉,因其驾驶的出租车为营运车辆,该的哥是我市首例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并肇事逃逸的违法司机。目前,出租车司机张某涉因嫌醉驾已被立案候审,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线索提供:汪春 贾艳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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