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红会”拟邀志愿者参与监管
“中红会”秘书长王汝鹏8日透露,“中红会”正酝酿筹建社会监督委员会,邀请社会人士和志愿者参与“中红会”总会的项目管理和项目监督。
王汝鹏称,“中红会”总会机关的内设机构承担总会日常业务工作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都是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此外,省、市、县三级红十字会也都是独立法人单位,“中红会”总会并不管其人、财、物。“也就是说它的干部任免我们不管,由当地党委政府管,它的财产、工作经费、财政拨款也都是由地方负责的,我们对它们是业务指导关系。”王汝鹏称,“中红会”总会对它们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规范它们的行为。
王汝鹏透露,“中红会”总会正酝酿筹建社会监督委员会,将邀请社会上的一些人士和一些志愿者,来参与“中红会”总会的项目管理、项目监督。还打算邀请一些捐赠人参加他所捐建项目的选址、开工、竣工活动等,让捐赠人了解捐款使用的情况。
(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