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部分读者来电询问,目前,我市部分企事业单位将员工8月份工资在9月份发放,另有部分企事业单位将员工9月份工资提前至8月份发放,在计算缴纳个税时该如何扣除费用?
9月份发放的工资按3500元起征
8月10日,记者从地税部门获悉,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衔接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已于8月5日下发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46号),其中规定,按照“实际取得”收入时间执行新标准。
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解释称,“实际取得”是指员工实际收到工资的时间;因此如果单位将9月份以前月份工资薪金延至9月份以后发放,纳税人则可享受减除费用标准3500元及较低新税率的优惠,如果单位将9月份(含)以后月份工资薪金提前至8月份发放,仍按2000元旧标准扣除费用。
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市地税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有一个标准的公式:应缴纳的个税=[(应发工资-“三险一金”)-(减除费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税时,简化计算应纳税额的一个数据)。其中的“三险一金”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但也有单位达不到“三险一金”标准,计算时视单位状况而定。在个人缴纳的所得税中,提前扣除了“三险一金”,这部分金额是不用纳税的。
例:某单位于9月8日向员工张某发放今年8月份的工资收入(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当月奖金、报销款等款项)5000元,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费率8%、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费率1%、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费率2%、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费率12%计算,扣除的“三险一金”费用为5000元×(8%+1%+2%+12%),共1150元。按照个人所得税修正案现在的计算方式,每月大约缴纳个人所得税10.5元。具体计算方法为:[5000元(月工资、薪金收入总额)-1150元(三险一金)-3500元(减除费用)]×3%(税率)-0元(速算扣除数)=10.5元。
根据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不同,征收税率、速算扣除数会不同;税率由9级改为7级,为3%至45%。
无完税证明是否影响房贷?
目前全国有多个城市实行房地产“限购令”,其中很多城市均要求外地户籍购房者提供一定年限的个税缴纳证明。据了解,个税起征点提高后,我市将有约2.4万人不用再缴纳个税,部分市民担心缺少完税凭证会影响购房贷款。
记者从我市部分银行和中介公司了解到:单纯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主要审查个人公积金账户情况,包括缴存情况、余额等;如果为纯商业性贷款,各家银行要求不同,有些只需单位提供证明材料,有些需要工资册或工资条,但总体上都有可替代完税证明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