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杀少女又杀幼童
李昌奎案22日再审
云南男子李昌奎奸杀少女摔死男童获死缓一案经披露后,引起社会质疑。据该案被害者家属的代理律师、北京市中淇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勇介绍,他们已经接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通知,李昌奎故意杀人、强奸案再审定于2011年8月22日上午8:00在昭通市进行,案件由省高院开庭审理。
李昌奎,云南省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村民,2009年5月16日,李昌奎将同村的19岁女子王家飞击昏后强奸,之后将王家飞与其3岁的弟弟一同杀害,极其凶残。
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李昌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据《深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