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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时至次日5时每公里加收3毛
晨报讯(记者 周凯楠)“从鹤壁火车站乘坐出租车到我家门口一般是7元,这次我凌晨5点多乘车,司机说夜间乘车要10元,出租车夜间是怎么收费的?”8月12日,市民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
据程先生讲,8月9日凌晨4时50分左右,他下了火车。因为听说出租车有晚上11时到次日凌晨5时的夜间收费标准,他便等到5时5分才出火车站乘出租车。到淮河路幸福量贩附近时,他拿出7元钱给司机,司机却说车费是10元。“那师傅连表都没打,就要10元,说什么夜间乘车每公里得多付1.3元。”程先生说,“而且那位司机还说,夜间收费是晚上11点到次日早上7点,关于出租车夜间收费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不少市民对出租车夜间收费规定不甚了解。针对出租车夜间收费时段,出租车司机的说法也不一样。有的司机说夜间收费时段为晚上11时到次日凌晨5时,也有司机称该时段为晚上11时到次日早晨7时。采访中,多位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在夜间收费时段,只要按下计价器就会自动显示附加费。
对此,记者采访了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出租车管理科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相关部门1995年下达的关于微型面包车出租收费的通知。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出租车管理还是按照该文件执行,其中面的车夜间载客(指23时至次日凌晨5时)和在雨雾、土路中或雪后载客行驶每公里加收0.3元。
“出租车上的计价器是设定好的收费标准,所以乘客可以要求司机打表。”该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一旦遇到不按计价器收费的司机,乘客有权拒付车费,也可拨打96520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