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拒绝信息公开 公民可诉至法院
5类信息公开案
法院应受理
泌阳及时回应“‘免职’副县长仍居官位”事件
如何负责地用微博 怎样让谣言止步
及时“发声” 态度需诚恳
版面导航      首页 2010.10.16以前报纸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8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泌阳及时回应“‘免职’副县长仍居官位”事件

 

  ■相关新闻

  泌阳及时回应“‘免职’副县长仍居官位”事件

  近日,有媒体报道:2010年3月的一起矿难后,已被“就地免职”的河南省泌阳县主管生产安全的副县长王新科,过去一年来一直以副县长身份工作、出席正式公务活动,近期还兼任该县政法委书记。

  泌阳县委宣传部对此书面回应说,透水事故中11人被困井下,最终2人获救,9人遇难。而在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中,没有涉及王新科同志的责任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主管副县长王新科的处分是“记大过”而非免职。正是因为王新科受到了处分,王新科虽然按照规定程序担任了政法委书记,却暂未按惯例进入县委常委会。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所有内容为鹤壁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