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规定
航班关舱门后
30分钟内必须起飞
据新京报消息 民航局副局长夏兴华8月13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日常航班正常工作中,延误超过两小时的航班,空管部门必须优先安排飞机起飞,并确保已关舱门的航班在30分钟内起飞。
航班延误两小时以上
优先放行
据民航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国民航局近期已经发出了《航班延误整治专题会议纪要》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航班延误时旅客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表示延误两小时以上的航班要优先放行,关闭舱门的航班在30分钟内必须起飞。
民航局规定,空管部门实施流量控制超过1小时的,必须由地区空管局或空管分局(站)领导批准;超过两小时的,必须报民航局空管局运行管理中心批准,并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夏兴华表示,出现大面积航班延误时,由空管部门尽快提出恢复计划以及二次放行计划,主动协调军方开放临时空域和临时航线,并与航空公司运控部门认真监控实时飞行状况。民航局空管局及各地区空管局、空管站分别完善了处置预案。
航空公司担心
30分钟“可行性”
有乘客表示,旅客在候机楼里等候可计入航班延误范畴,得到对应赔偿,如果登机准点关舱门就不算延误,乘客在飞机上等候数个小时却不在赔偿之列,航空公司此举有回避“赔偿”之嫌。
对此,国内某国有航空公司地面服务部负责人表示,航空公司并非为了回避赔偿。若不准点关舱门,就不能“排队”向空管申请放行时间。因此,航空公司方面对于“关舱门30分钟的航班优先放行”规定的可行性提出担心,因为延误后的航班较难得到具体起飞时间。
建立“出行提示”发布平台
夏兴华还表示,民航局正在抓紧建立“民航旅客出行提示”发布平台,通过全国各大网站,发布每天全国机场实时天气及运行状况、正在发生的航班延误等信息。
民航局方面要求,航空公司应加强与空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根据天气情况、运力情况合理安排旅客上机时间,避免关舱门后的航班延误和取消。发生航班延误,航空公司及时提供准确信息,设立呼叫中心,通过短信、广播等方式通知旅客。
航空公司及其地面代理及时为旅客安排食宿,根据旅客意愿妥善做好退票和签转等服务。并向分(子)公司等下放延误旅客安置、赔偿处置权限。探索航班延误采用商业保险等补偿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