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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规开展“共和国脊梁”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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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规开展“共和国脊梁”评选活动
主办单位被行政处罚


 

  新华社北京8月15日电 记者15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日前对中国经济报刊协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共和国脊梁”时代功勋人物评比表彰活动的违法行为作出停止活动3个月,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发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将于近日履行听证等法律程序后作出处理。

  据介绍,“共和国脊梁”时代功勋人物评比表彰活动是“共和国脊梁”系列活动之一,主办单位是中国经济报刊协会和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共和国脊梁”人物评比表彰活动设置了“十大功勋人物奖”、“十大杰出艺术成就奖”等评比表彰项目,7月10日在北京举行了颁奖典礼。中国经济报刊协会收取了活动承办单位华人名家(北京)国际文化传媒中心5万元作为支持此次活动的回报,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未收取费用。中国散文学会、中华文学基金会和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仅挂名作为“共和国脊梁”系列活动中的大型征文暨名人名家书画作品展的主办单位,未参与“共和国脊梁”时代功勋人物评比表彰活动。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和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举办“共和国脊梁”人物评比表彰活动,违反了《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67号)中有关“全国性和省级社会团体举办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应当严格参照章程规定,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社会团体举办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般应在会员范围内开展,必须坚持谁举办、谁出钱的原则,不得以此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或变相收取费用”的规定,超出了《行政等系统中央单位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的范围。

  民政部同时查明,“共和国脊梁”系列活动与“中华脊梁”系列活动是两个不同的活动。“中华脊梁”系列活动的承办单位是北京金新华文化发展中心和北京国发中科信息技术研究院,这两家企业分别邀请中国经济报刊协会、中国纪实文学研究会、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等社团作为“中华脊梁”纪实文献丛书编辑出版活动的主办单位。社团仅以挂名方式参与,未承担具体工作,也未参与“中华脊梁”人物评奖活动。媒体曝光的“关于参加《中华脊梁》大型文献首发式暨首届功勋中国系列人物颁奖盛典活动的邀请函(中经报协联发〔2011〕03号)”是承办单位将社团印章移花接木、伪造而成。民政部已将承办单位涉嫌违法的有关情况通报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据了解,民政部还对中国经济报刊协会、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中国散文学会等8家社会组织以挂名方式参与由企业具体承办的活动、不履行主办单位职责、对活动疏于监管的行为,向8家社会组织分别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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