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余套安置房疑被村干部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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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余套安置房疑被村干部私分
事发温州永嘉瓯北镇新桥村 村支书独占55套
姚倩倩 图

 

  近日,温州永嘉瓯北镇新桥村多名村民向记者反映,由于该村土地被征用,村里获得569套安置房建造指标,作为拆迁户和失地农民的安置用房。新桥村有200多户村民。这569套安置房如果按人分配,每户能分到3套左右。然而,安置房即将封顶,村民的焦虑却与日俱增:房子被村干部以其自己的名义当做商品房全部出售了!

  核心

  提示

  房地产开发公司买了上百套安置房

  有村民告诉记者,在2011年4月上旬,村民提交报告给瓯北镇政府,要求公布新桥村三产安置房569套的分配名单。该名单在一个月后公布,分配情况匪夷所思。

  该名单显示:前任村支部书记葛彩华家55套,支部委员林成龙家50套,支部委员胡佐永家24套,村委会主任余乾寿家13套,村委委员唐福新家15套,村委委员胡国强家两套,村会计余臣德家39套,村出纳余承昭家32套,村办公胡文西家46套,村办公余云恩家40套。共分配了316套安置房,永嘉县昌泰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和田房地产开发公司各购得65套和44套(按照成本价结算)。另外144套中,80套分给了拆迁户,剩下的用于抵工程款以及代建费。

  2007年11月7日,永嘉县征收瓯北镇新桥村集体用地用于商品房开发。为解决被征地村民的生活居住问题,政府向新桥村返回了26.5亩代征三产用地用以建设安置房,安置被征地的村民。随后,新桥村取得政府返还的三产用地后,分别建设了新桥大厦、新桥商贸大厦、蔡桥商贸大厦等安置房569套。2008年至2009年间,新桥村村委会对安置房进行了分配,其中200多套安置房被村主任、村支书及村两委成员瓜分。

  据记者调查,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新桥村与温州市区仅隔一条瓯江,被称为温州的“浦东”,当地房价已经高达3万元/平方米。2002年以来,新桥村的大部分土地被征用,村里先后得到750多套安置房建造指标,作为拆迁户和失地农民的安置用房。

  按理说,新桥村200多户村民平均每户可以分得3套房子,但至今有的村民连一套安置房也没分到。在回答“这些安置房到底安置给谁”的问题时,新桥村村委会主任余乾寿承认,除了60多户村民自己出让了安置房指标以外,的确还有村民一次都没有分到安置房。

  出售违规很难收回

  据了解,新开发的安置房新桥大厦、新桥商贸大厦、蔡桥商贸大厦高超20层。新桥大厦、新桥商贸大厦以16层为基准,前者8500元/平方米,后者7500元/平方米,蔡桥商贸大厦以13层为基准,8500元/平方米,三栋楼上下每层差价为100元/平方米。上述安置房全部由本村村民认购,盈利部分以货币分配方式返回给村民。

  村民缴款方式是第一期交房时缴纳70万元,由于数额较大,且参照市场商品房价格,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后希望以成本价40万元购买,但未获得村委会领导同意。村委会以成本价将109套安置房卖给了两个房地产公司。

  对此,江北区一负责人认为,这种出售行为是违规的。问题是所有安置房已出售完毕,很难再收回来。“现在关键的是追回属于村民的账款。”

  

  三年争议未果

  这样一起明显的违规分配安置房的事件,得到了安置房分配主管部门永嘉县瓯北镇政府负责人的书面签字同意。村民于2011年1月11日,向永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判令永嘉县瓯北镇政府撤销同意“新桥村新桥大厦、新桥商贸大厦、蔡桥商贸大厦分配方案(包括调整方案)”的行政行为,但永嘉县人民法院却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村委会主任余乾寿解释:“我有13套,这个是顶名字用的,顶名字是为了审批手续,不报上去手续批不下来。”

  按照余乾寿的解释,村干部名下之所以拥有大量安置房,只不过为了顶个名审批方便而已,并不是真的分配给村干部。

  当地一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就是这种“挂名”,让安置房分配脱离了各方监管,最终形成了三个利益输送链条:其一,部分官员以低价或者免费获得安置房;其二,关系户可以通过成本价获得安置房,然后关系户再给村委会成员巨额回扣。对此,村支书余乾寿予以否认。

  永嘉县国土资源局用地科科长吴宗考表示,“把安置房当商品房出卖没有这个规定,村里没有权力以市场价的形式把安置房当商品房来卖。”蹊跷的是,这些违规现象一直未得到政府部门制止,三年已去,村民投诉,至今未果。

  (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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