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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条例》
酝酿三年仍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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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条例》
酝酿三年仍难产

各方争议同工同酬等
 

  酝酿三年有余的《工资条例》,已经再次陷入僵局。据《经济观察报》报道,知情人士近日表示,由于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各部门难以达成一致,《工资条例》出台时间再次押后,至少今年年内很难出台。

  

  仍没有具体出台时间

  据悉,《工资条例》将是一个高于一般部门文件的法律规定,对象包括除公务员等特殊群体之外的所有企业,而不分央企、民企。旨在重点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工资增长缓慢、底层工人欠薪等问题,同时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协商机制等。

  2008年1月,时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司司长的邱小平首次对外表示,由劳保部牵头,联合国资委、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在内十多个部门组建的立法小组,已经结束调研,开始起草《工资条例》。

  尽管早在2008年就已经进入起草阶段,但《工资条例》此后的历程并不顺利。据称,在《工资条例》的草案中,最低工资以及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等规定,遭到了来自全国工商联等部门的反对。此外,《工资条例》中有关“同工同酬”的规定,也没有找到令国企和相关部门满意的解决方案。因为在国企中,大量存在劳务派遣工人,实行“同工同酬”意味着这些国企用工成本将大幅增加。

  《工资条例》制定的参与方全国总工会的一位人士说,目前《工资条例》还只是草案而已,还在研究、论证和修改过程中,距离上报国务院还很早,因此也就没有具体出台时间,今年《工资条例》是肯定不能出台。

  

  《工资条例》三大难点

  一位全国总工会人士透露说,去年下半年至今,人社部多次协商,但都没形成统一意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后基本被搁置下来了。据称,设定最低工资、建立工资增长机制以及同工同酬是目前各方争议不下的焦点。职工最低工资问题的分歧主要是对调整工资比例、是否每年调整。由于涉及提高工资,国资委、企业联合会、全国工商联都有不同意见,认为如果增加工资比例高、每年调整的话,就增加了企业负担。

  知情人士说,全国工商联觉得,要涨工资,首先需要财税部门实行减税的措施,企业才有钱去为工人涨工资作保证,但财税部门也需要协调。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曾明确表示,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不能把中小企业当成税收的主要来源。政府要下决心为中小企业减税减费,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使其留出更多利润空间用于为员工加薪。

  在关于最低工资的规定中,全国工商联和人社部有关部门经测算,若要在“十二五”期间使全国最低工资标准赶上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40%~50%,那么从2011年开始,每年全国的最低工资上调幅度应该在14%~15%左右。调研结果显示,目前我国最低工资仅相当于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不到30%。最终在人社部出台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最低工资的年均上调幅度为13%以上。全国工商联研究室原主任陈永杰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促使企业给工人涨工资的基础指导线。不过,如果仅仅是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话,对于企业来说,将会导致其用工成本的不断提高,企业的压力会越来越大。

  相对中小企业来说,国企对职工最低工资问题的意见不大。国资委和国有大型企业主要是对劳务派遣问题比较敏感。由于现在劳务派遣职工的工资没有纳入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没有纳入工资成本,只是作为劳务费,对已有的国有企业老板、老职工的利益不受影响。对于劳务派遣工人工资如何规定,如何确保实现同工同酬,成为《工资条例》中又一个比较难以处理的问题。(据《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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