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赵玮)8月23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我市正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量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量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从主体准入、进货查验、事故处置等21个方面将食品经营单位分为食品安全四个等级,划分为守信、基本守信、警示、失信四类,并在网上公布食品经营单位信用评定情况,让广大消费者知悉食品经营单位的等级,起到“看等级,购商品”的引导作用。
据介绍,此次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的食品安全监管量化考核从主体准入、证照悬挂、进货查验、事故处置、经营环境、经营行为、制度建设等21个方面对食品经营主体的责任义务进行细化,并分别赋予相应的分值,由监管人员根据日常巡查记录对经营者进行考核打分,最后按照巡查次数以平均分计算出最终考核结果。
考核基础分100分,全年平均分达到90分以上的为食品安全A级单位,即守信单位;80分~89分为食品安全B级单位,即基本守信单位;60分~79分的定为食品安全C级单位,即警示单位;60分以下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经营单位定为食品安全D级单位,即失信单位。
监管部门根据经营主体信用等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奖优罚劣。对守信单位在其经营场所悬挂“食品安全‘良心工程’建设示范店”标牌,对信用等级较低的增加巡查频次,对失信企业,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并将行政处罚结果作为信用记录向社会公示。
(线索提供:何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