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
消费者买到假药
药监部门先全额赔付
据大河报消息 凡在有合法资质的药店或医疗机构买到假劣药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先行全额赔付购药款。这是漯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出的“先行赔付”制度。据了解,这项举措在国内尚不多见。
22日,漯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俊卿告诉记者:“漯河市的消费者在药店、医院药房等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买到假劣药品,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持所购药品、购药票据和身份证明,就近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在查处之前获得先行赔付。”
据了解,只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消费者就可获得先行赔付: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公布的假劣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批准文号的药品;假冒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或批准文号的药品;无批准文号、无生产批号、无有效期限或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标明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