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秦颖)为进一步推动《平安河南建设纲要》各项措施的落实和全省平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获得中原平安杯和特别贡献奖、2010年度平安建设工作先进省辖市、先进省直成员单位、先进县(市、区)、显著进步奖以及给有关领导同志记功、嘉奖的决定》有关规定,近日,省财政下达我市2010年度平安建设奖励资金130万元。
据了解,下达的130万元奖励资金,其中浚县、淇县、淇滨区作为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县(区),各奖励30万元;山城区和鹤山区作为平安建设工作显著进步县(区),各奖励20万元。奖励经费专项用于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基层技防体系和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