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假,我和妈妈签订了一份“打工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我帮妈妈做家务,妈妈付给我相应的工资,而我还要每天付给妈妈8元钱生活费。这份“打工协议”的有效期是20天,在这20天里,如有一方违约,就要向另一方缴纳罚金10元钱。我和妈妈还列了一张劳务清单:扫地和拖地共两元、做一顿饭两元、擦桌子两元……怎么样,听起来是不是很诱人呢?
一开始,我很努力地工作:早上6时30分,爸爸妈妈还在睡觉,我就开始做早餐;吃过饭,我就抢着扫地、拖地。上午学习一会儿后,我就忙着擦桌子……5天过去了,我除了交生活费外,还攒了7元钱;11天后,我已经攒了15元钱。
随着钱的增多,我开始幻想着再挣十几元钱,就能买一套心仪已久的芭比娃娃了。
可到了第14天,由于夜里睡觉着凉,我患上了病毒性感冒。这一生病可不得了,十几天来攒的钱全部用来买药,还欠了妈妈30多元钱。
哎,真是花钱容易挣钱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