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相关责任人被起诉
新华社长春8月30日电(记者 周立权)记者30日从吉林省法院系统了解到,造成19人死亡的吉林商业大厦特大火灾案日前在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7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起诉。
受审的7人分别是商业大厦总经理叶刚,主管消防的副经理佟建波,主管电力设备的副经理岳长贵,主管变电所的科长曲立平,保卫科科长马春光,电工吴春海、宗久顺。其中,叶刚、佟建波、岳长贵、曲立平分别为商业大厦消防、电力设备安全指挥和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其他被告人均为实际控制、操作人员。
2010年11月5日9时许,位于吉林市船营区珲春街的吉林商业大厦发生特大火灾,造成19人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后,吉林省调查部门认定,此次起火原因系吉林商业大厦一层二区一家精品店仓库起火,导致电气线路短路引发大火。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