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现代快报消息 随着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三)的颁布实施,其带来的连锁效应已开始显现了,记者8月30日从南京各婚姻登记处采访了解到,新政实施半个月后,有人推迟领证,先开单身证明购置“婚前不动产”,有人离婚时带着律师见证分房产……8月30日上午,鼓楼区婚姻登记处一开门,就迎来了3对夫妻要“分手”。
“你们今年3月份才结婚,为什么要离啊?”工作人员好奇地问。“感情不和,老吵架,过不下去了。”女方透露说,他们是朋友介绍认识的,谈了半年就结婚了。他家凑了100万元买了一套房子;她家则给了30多万元,给房子装修还有买电器。
“我们结婚后就发现性格不合,但房产证加名字却是离婚的导火索。”趁着女方去复印材料,男方悄悄地告诉记者:“婚姻法新解释出来后,她就吵着要我加她的名字,每天都把这事拿出来唠叨。这事情后来让我爸妈知道了,我不想让他们为难,于是决定离婚。”两人在离婚协议书上按下了手印,“房子归男方,男方还给女方30万元装修费用……”
另一对夫妻来离婚时还带来了协办离婚的律师。记者在他们的离婚协议书看到,除了子女抚养方面外,大部分内容说的是房产的分割,在上海和南京的三处房产归男方,男方补偿女方100万元;另外,男方补偿女方精神损失费50万元……
见证的律师告诉记者,男方在上海的两套房子是他婚前购买的,本来是不想写在离婚协议书上的,可担心离婚后扯皮,还是一一列了出来。在南京,他们只有一套价值400万元的房子,当时男方是以女方的名义办的贷款,目前还有170万元的贷款尚未还清。“我当时劝女方,如果按婚姻法新解释,她到法院打官司最多只能拿到三四十万元,不如双方协商一下。最后女方接受了100万元的补偿。”女方在门口当场写下了放弃南京这套房子的具结书。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实施以来,南京的离婚登记处于正常水平!“但有一个奇怪的现象是,最近常有人打电话或者是跑来咨询,问能不能再修改离婚协议书。”鼓楼区婚姻登记处负责人夏主任告诉记者,原来他们当时办离婚时,没有征询法律人士,结果分了一半房产给对方,现在看到婚姻法新解释,他们后悔了,想把另一半房子再要回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书是不能修改的,日后如有异议,只有去法院。”夏主任说。
记者8月30日在鼓楼区婚姻登记处待了一个上午,只有8对新人来领结婚证,而当天上午,就有7对夫妻离婚的。采访中,记者发现,新解释出台之后,不少准备结婚的女孩有了危机感。记者在鼓楼区和玄武区采访了20对领证的初婚新人,18对新人有现在或将来购房的打算,他们中又有17对选择了“同首付同还贷”,“以前南京人嫁女儿,嫁妆多选择汽车、家电或者是负责装修,新解释出来后,我父母就说,干脆一起付房子首付,然后我们自己还按揭。”
在女孩子有危机感的同时,男孩子也在盘算着,是不是赶在领证前,先把房买了搞个婚前房产?有一个数据就能佐证,那就是开“单身证明”的越来越多,新解释实施后,两周已开出去2664份“单身证明”。前来开证明的,以未婚的年轻人为主,占到了七成以上。办理单身证明做什么用?记者随机采访了十多位市民,九成人回答都一样,去贷款买房子,需要有这样一个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