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郑常鹏)9月6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我市首次被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据悉,今年,中央将我省所有县(市、区)全部纳入改造范围。截至今年年底,我市将完成两县三区4000户农村危房的改造。
其中,鹤山区1400户,山城区300户,淇滨区300户,浚县1300户,淇县700户。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是具有我市常住农业户口,生产、生活均在户口所在地,现住房屋(唯一住房)为危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和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和不宜集中供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等。
据村镇建设科的工作人员介绍,所谓的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国家补助标准为平均每户6000元,农户新建房屋补助标准原则上不得突破15000元的上限(含15000元)。”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农村危房经鉴定属D级危房的,要拆除重建;属于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安排危房集中村庄的危房改造。”
另据了解,农村危房改造将充分考虑抗震等防灾要求,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