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夏国锋 通讯员 陈珊)记者9月13日从市卫生局获悉,我市2012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已全面启动,农民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缴费标准提高的同时,政府将会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确保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据介绍,在筹资过程中,农村居民可以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中小学生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进城务工的农民及随迁家属、进城就读的农村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新农合,但不得重复参合(保),重复享受补偿待遇。
我市自2003年新农合启动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迅速,农民参合积极性逐年提高。根据《河南省卫生厅、财政厅转发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意见的通知》(豫卫农卫〔2011〕20号)精神,2012年我市新农合筹资工作已于本月全面启动,请参合人员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到所在村卫生所、乡镇卫生院新农合办、县新农合办缴费,筹资将于2011年12月31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