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统一指挥破获了一起特大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的系列案件,摧毁了涉及14个省的“地沟油”犯罪网络,抓获柳立国、袁一等3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详见本报昨日3版)
证实“地沟油”上餐桌
代价太大
□江德斌
此前,据武汉工业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何东平估计,目前我国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沟油有200万~300万吨。民众对此反响强烈。可是,马上就有多位官员站出来,否认“地沟油”流向餐桌,何东平也迫于压力而改口。公安部破获“地沟油”制售食用油特大案件,证实了“地沟油”流向餐桌。只是,本来应该早日杜绝的“地沟油”,却因官员的矢口否认而被拖延时日,社会因此所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从案件披露情况看,“地沟油”利益链条已存在多年,各个环节都在违法经营牟利,生产销售量也非常大,覆盖到数省范围。非法牟利者打着合法经营的幌子,持续数年不被查获,可见监管部门是何等失职。
引导“地沟油”
变废为宝
□吴睿鸫
公安部门在对“地沟油”实施严打的同时,也应采取疏导的措施。具体点讲,用市场调节机制来引导“地沟油”改邪归正。按照现有科技水平,“地沟油”完全可以变废为宝。其中,最有发展前途的是用它来生产生物柴油,不仅提炼工艺简单,而且产业化后的市场前景广阔。目前,收购一吨“地沟油”需2300元,提炼加工成生物柴油直接成本为每吨3600元,产品市场售价为每吨4400元,每吨售价比化石柴油便宜1000多元,经济效益非常可观。这意味着,按照市场规律来对“地沟油”进行正常运作,形成一条规范有序的产业链条,不但能使“地沟油”理直气壮地走上台面,且能大大节省监管成本,减轻公共治理难度。
具体到“地沟油”市场化操作,一方面,用公共资金补贴回收和生产企业。我们不妨核算一下市县长负责制的监管成本,将这些成本作为补贴,在财政上单独列支出来,补偿给回收“地沟油”的企业和生产提炼企业,以规范回收企业,激励生产企业。与此同时,参照国外管理经验,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税收制度。譬如,美国能源部门早就通过政策法规,要求联邦、州和公共部门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车辆使用生物柴油;欧盟则要求欧盟各国降低生物柴油税率,并对生物柴油在欧洲汽车燃料中的销售比例作出硬性规定。
显然,通过市场化机制,不仅能让“邪油”走上正路,还符合现代绿色产业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