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网上爆出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陷入“泄题门”后,同在上周末举行的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19日凌晨也被爆出“泄题疑云”。有网友贴出手机短信截屏照片,显示在18日下午2时试卷四开考前2小时,已经有人获悉了大部分考题。
核心提示
知情者:短信截屏照片显示泄题
一位微博名为“2011年司考泄题了”的网友,19日凌晨0时16分在其新注册的新浪微博上,发布了第一条微博:“有什么比法律的不公正更不公正的事?2011年司法考试大面积泄题,某培训班的学员……这些学员又通过转发,使很多考生事先得到了标准答案。呜呼哀哉,法律的公正是一切公正的源头,司考又是法律的源头,如果连源头之水也被玷污,我们还能相信什么?”
上述微博附了一张手机短信的截屏照片,短信的内容是9月18日中午12时10分,即在司法考试下午2时开考前2小时,有人就短信告知了考试的大部分考题。
记者辗转联系上了微博爆料人——曾长期供职于财政部会计司的业界知名人士马靖昊。马靖昊表示,“在结果出来之前,我只能猜测所有和试卷接触过的环节都有可能泄题。但我想试卷的命题、运输都有严格的规定,可能出问题的地方主要是保存和监管方面。”
专家:泄题涉嫌泄露国家秘密
19日晚8时53分,上海政法学院教师兼任国家司法考试培训师的张进德博士,在微博上转发了司法考试可能泄题的帖子,“如果是这样,我想报个案,这涉嫌泄露国家秘密。”
“网上照片中显示的短信内容,并非真题的原题,但相似度很大,覆盖了一些主要题目的考点。如果这张图片显示的内容属实,泄题的可能性较大,因为简单的考前预测,是不能达到这个程度的。”张进德表示。
根据分析,如果的确泄题,主要渠道有以下几种:一、出题人;二、试卷印制环节的具体操作者;三、试卷印制完毕后掌管试卷的相关官员;四、试卷在运送环节的具体操作者。“任何渠道出现问题,都要承担责任。试卷内容的传播者也要承担责任。这是一种刑事责任,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综合《新闻晨报》《扬子晚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