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企业添加瘦肉精可举报
“喝”天然气的公交车,咱很快就能坐上
为了人民群众安全 追逃工作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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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企业添加瘦肉精可举报
举报案件一经查实,举报人可获3000元现金奖励
 

  晨报讯(记者 秦颖)在饲料生产过程中,使用违禁物,添加瘦肉精,直接影响到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9月26日,记者获悉,为保证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奶,省畜牧局近日出台了《关于举报饲料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特设立违法案件举报奖励金10万元,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奖金奖励完为止)。

  据了解,凡在我省辖区内发现饲料生产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违禁物、滥用药品、无证生产和代理加工等违法行为的都可进行举报。举报时,应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违法行为等基本违法事实,并提供举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举报案件一经查实,举报人可获现金奖励3000元。

  举报同一违法行为只能获取一次奖励。同时,被举报企业被查处后,违法单位再有违法行为的,公众再次举报仍可获奖。两人以上(含两人)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由联名代表统一领取奖金。同一违法行为,被不同举报人举报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省畜牧局在确认举报事实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群众可通过书面材料、电话等方式直接向省畜牧局举报。

  邮寄地址为郑州市经三路91号省畜牧局,邮政编码为450008。

  举报电话:0371-65778882 65778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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