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月起开展
清理拖欠失业保险费
专项行动
晨报讯(记者 郑常鹏)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从10月1日起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理拖欠失业保险费专项行动。
据了解,专项行动对拖延缴费、拒不缴费和恶意欠费的单位,将依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划拨失业保险费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划拨失业保险费;对欠费单位账户存款少于应缴失业保险费的,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欠费单位未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劳动部门将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缴失业保险费的财产,并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欠费大户名单,对欠费金额大、时间长且有能力补缴而拒不缴费的恶意欠费大户,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对按时足额缴费或主动补缴欠费的先进典型,及时向新闻媒体推荐,宣传树立正面典型,引导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