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郭坤)今年9月的一天,山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某等人团伙盗窃一案时,办案人员在提审时多讯问了一句,又经过列表比对每一起盗窃事实,发现了一名遗漏的同案犯唐某参与两次盗窃犯罪的事实,且犯罪数额较大,有逮捕必要,但因案件犯罪嫌疑人多,公安机关没有将其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山城区人民检察院遂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唐某的意见,后犯罪嫌疑人唐某被依法批准逮捕。9月28日,记者从山城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了这样一件事。
据介绍,近年来山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不断强化侦查监督意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制定了“三个一工作法”,确保追捕准确率。
山城区人民检察院制定的“三个一工作法”是该院在实践中的一次创新。“三个一工作法”是指阅卷时审查细一点儿,在细枝末节上发现漏犯线索,要求承办人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在细致审查的基础上,认真核实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全面了解所有涉案人员在案件中的具体行为与作用,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提审时多讯问一句,在可疑言语中搜集漏犯线索,为了不让一个应该被捕的疑犯漏捕,他们要求每一个办案人员在提讯犯罪嫌疑人时从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当中分析证据,发现和搜集漏犯线索;批捕后沟通多一些,在协调配合中确保追捕效果。为了形成打击合力,提高追捕工作效率,该院与公安机关建立了工作衔接机制,并制定了《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畅通侦查活动监督的渠道。同时着力搞好捕、诉、审衔接,自觉将追捕工作延伸到审查起诉环节,及时沟通,互通情报,达成共识,通过公诉部门加强与法院的诉审衔接,使追捕案件件件有着落,案案有回音。(线索提供:徐静 陈庆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