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保和夫妇始终不愿相信女儿就这样走了,在悲痛之余,他们想到了女儿“走”前的种种异常情况。事后,郑保和从七百间街道太行西路社区卫生服务站了解到,就在琪琪输液的当天,使用穿琥宁的8人中,有6人不同程度地出现打寒战、体温升高、呕吐等现象。焦作市药监局也于9月10日将药品封存检验。
9月29日,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检验报告(编号为200903692):注射用穿琥宁“热源”检查不符合规定。换言之,穿琥宁质量不合格,属于劣药。
为给女儿讨回公道,2010年7月,郑保和带着女儿的电子切片到北京委托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做“死亡因果关系医学鉴定”,鉴定意见为:琪琪系输液反应致全身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死亡是因为使用了不合格的穿琥宁注射剂
【执著】 誓为女儿讨回公道
所致,药品生产单位应承担完全责任。
可面对药检报告和医学鉴定,穿琥宁生产厂家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却始终态度强硬:“我们的药是有问题,可不一定就是你们孩子死亡的直接原因。”后又改口为:“我们的产品在当地做的检验结果是合格的,我们不承认你们的所谓劣药检查结果,你们去起诉吧!”
2010年9月,郑保和拿着沉甸甸的起诉书,迈进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2011年9月1日,法院作出判决: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赔偿郑保和共计36.8万元的赔偿金。但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不服判决,已经上诉。
据琪琪的父亲郑保和回忆,2009年9月6日,琪琪学跳舞回来说咽痛,琪琪妈妈就带着她就近到焦作市解放区七百间街道太行西路社区卫生服务站治疗。接诊医生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琪琪用药3天后,炎症还没有得到控制,并伴有低烧。为尽快治好女儿的病,9日上午,琪琪妈妈又带琪琪到该社区卫生服务站输液,医生开出“头孢加穿琥宁”两组注射液体。
“输完液回到家10分钟,琪琪就一个劲喊冷,我们带着孩子赶紧返回社区卫生服务站,当时体温一下子就高达41℃。”郑保和回忆说,“卫生服务站的医生束手无策,只能就近把孩子送到市中医院,当时孩子体温为39.3℃,神志清醒。”
后来,郑保和又将琪琪转院至焦作市人民医院小儿科,医生初步诊断为脑炎,9月10日早上,检查报告出来,写着琪琪的状况属于深度昏迷、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多器官受损。医院建议立即把小琪琪转到医疗水平和设备先进的省医院。
9月11日到达郑大一附院,琪琪依然重度昏迷,体内脏器已严重受损,全身浮肿。9月17日下午,琪琪的鼻子、口腔开始大量喷血,医生告知孩子已没有生还希望。2009年9月18日凌晨2时12分,琪琪永远离开了人世。
【回忆】 劣药“穿琥宁”夺走爱女
核心提示
两年前,年仅5岁的焦作女孩儿琪琪,因扁桃体炎在社区卫生服务站输液,回到家10分钟后出现不良反应,1天后出现昏迷,9天后死亡。琪琪的父亲郑保和万万没有想到,小小的扁桃体炎竟夺走了爱女的生命,而罪魁祸首竟是劣药“穿琥宁”。在小琪琪去世两周年之际,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终于作出判决,但被告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始终强硬的态度,让郑保和夫妇心如刀割。
【伤逝】
留下无尽思念
虽然法院作出了判决,但再多的金钱赔偿也无法弥补郑保和夫妇心中的伤痛,也无法让女儿起死回生。对于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不服判决,已经上诉,郑保和坚定地说,他会坚持到底,他一定要为女儿讨回公道。
“琪琪妈妈已经精神崩溃了,琪琪刚走时,她就跟疯了一样。后来就把自己关在琪琪生前的小屋里,不吃不喝。”郑保和告诉记者,由于受到的精神打击太大,琪琪妈妈每天晚上半夜都会醒来坐着发呆,甚至会往墙上撞。后来,琪琪妈妈每天都会在博客上写日记,记下对女儿的思念。
“我女儿的生日正好是国庆节,如果还在的话,她今年都7岁了。”郑保和喃喃地说道。(据《东方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