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顾右盼、胆战心惊……即使是走在人行道上,也免不了提心吊胆,究其缘由,是由于部分司机开车不避让行人所致,每年有相当数量的交通事故甚至撞人致死的重大交通事故由此发生。对此,无锡市交警部门设计出新的电子警察抓拍器,从10月11日起开始对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的行为进行抓拍处罚。据了解,无锡这种做法在全国也是首创。另外,外地车辆同样受到约束,虽然只有无锡进行抓拍处罚,但是现在十省交通违章信息联网,在无锡出现违章情况会挂在外地车辆名下,同样要接受处理。
“虽然法律有明确规定,但是现实中靠自觉能够做到的人很少。”无锡交巡警支队指挥中心主任吴仁良告诉记者,早在去年无锡市交巡警部门就开始调研法律以及技术问题,直到今年研发出了新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只要行人和机动车同时出现在人行道上,那么就会进行抓拍,机动车要是不让行人会被处罚。
记者10月10日了解到,目前这项工作在无锡开始进行试点,行人和机动车同在人行横道线即行抓拍,并由多张照片确定是否违规。
据了解,试点路段就位于红星路阳光城市花园三期门口由南向北方向的人行横道上。在这个人行道两端都安装有各类探头,根据交警照片拍摄的方向,抓拍机动车是否避让行人的探头就位于人行道南侧。
可是,一条马路往往有多个车道,有时车辆和行人并不在一个车道内,有时车辆是等行人走后再开上了人行道,有时是车辆开上人行道后才有行人走上人行道,那么这些机动车是否也会遭“连坐”被判违规?
对此问题,交巡警部门出示了他们拍摄的一部分照片,记者看到,抓拍机动车不让行人的照片一般是一组四幅,其中三幅间隔几秒钟时间拍摄机动车从驶上到驶离人行横道的全过程,从照片上可以清楚地分辨出机动车到底是停车让行,还是正常驶过人行横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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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据《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