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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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会议纪要上的两个字,值多少钱?对于温州市原副秘书长冯鸣来说,是以十万计的好处费。对于国家来说,则是300多亩安置土地去向剧变,国有资产流失达到1.15亿元。
10月11日,苍南县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冯鸣提起公诉,他的所作所为终于曝光。
拆迁安置的土地,有人想要“腾挪”一下
现年52岁的冯鸣是浙江宁海人,案发时任温州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2003年7月至2010年12月他曾担任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协助分管副市长处理国土资源、规划、城建等方面工作。今年5月25日,温州市检察院根据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的线索和材料,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
2003年年初,国有独资公司温州市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的多个分支网点被纳入城市改建范围,集团公司便以网点需要拆迁为由,向省、市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安置。同年4月,政府审批同意。
“同意了拆迁安置,就肯定会批下土地,这让一些人看到有机可乘了。”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于是,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应国权等人立即想办法,想将安置的土地弄到自己手里来。很快,应国权等人以推动国企改制为名,忙着筹备成立一家股份公司——温州市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其中国有股份占20%,80%的股份为职工所有。
“注意,新公司和老公司的名称中,只有两个字的区别,一个叫集团有限公司,一个叫做发展有限公司,虽然只有两个字的区别,可前者是国有独资,后者国有股只有20%,其他股份为职工所有。”一位职工向记者说出了其中的猫腻,新公司的八成股份,名义上是职工的,其实,绝大多数给了领导班子,少数象征性地分给了职工。
办法想好了,接下来就是怎么把土地“腾挪”出来了。于是,应国权等人将目光盯上了身处要职的冯鸣身上,不断以各种名义给他送“好处”,渐渐的冯鸣答应可以“帮忙”。
市政府的会议纪要上,偷偷改了两个字
到了那年的11月,温州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划拨瓯海区娄桥镇的一个地块给温州市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外迁安置,建设规模为800亩至1000亩。会议结束之后,已经被应国权等人拉下水的冯鸣开始行动。他明知会议决定的是把土地批给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却授意当时担任温州市政府办公室城建处副处长的汤颐和,偷偷将这份编号为“温州市政府[2003]100号会议纪要”中的用地主体,改成了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
“集团”变成“发展”,仅两字差别的会议纪要,却使土地性质大变。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冯鸣,迅速签发了这份会议纪要。就在同一天,应国权等人一直在筹办的这个“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也恰恰正式拿到了执照。
有了这样一份会议纪要作为尚方宝剑,应国权等人顺利拿地:在2006年1月,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划拨得到土地325.0822亩,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15亿余元。冯鸣的忙当然不是白帮的,应国权等人先后送上人民币10万元,及好又多购物卡8万元,冯鸣一一笑纳。
2008年9月,审计部门终于发现了这份会议纪要被篡改,顺藤摸瓜,终于抓到了冯鸣。起诉书显示,冯鸣胃口颇大,除涉嫌上述犯罪事实外,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多家企业申请建设用地等事项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60万元及好又多购物卡5000元。另外,与此案相关的应国权等人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案件尚在审查起诉中。(据《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