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房得罪领导两度被强送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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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房得罪领导两度被强送精神病院
重庆一公务员申诉12年洗刷“被精神病”冤情,获赔15万元
 

  心提示

  核

  语速很快,尤其在提起一些法律条文时,几乎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心思缜密,逻辑性强——电话那头的周荣焱,给人的印象,更像一个智商很高的法律人士。

  过去10多年间,他两度被单位强制投放进精神病院。其间,他用900元“收买”了在医院打工的泥瓦匠——这相当于泥瓦匠两个月的工资,从精神病院里逃了出来。被关押96天的这段经历,给他的身体上留下了烙印——与人交流时,他的手边会放着纸和笔,“一个人名要刻意记上三四十遍才能记住”。

  12年,4380个日日夜夜,88份判决书,10万字的申诉材料,一纸“正常人”的宣告。这些枯燥的数字,浓缩了周荣焱31岁到43岁的人生轨迹。

  对话:   “常半夜从梦里惊醒,

  梦见法院来抓我”

  记者:当初因为什么事得罪领导的?他们如何把你送进精神病院的?

  周荣焱:1998年实行房改政策,单位把有产权的房子出售给员工。我们单位当时有5套房子,有七八个人来要。如果按功劳和资历,我排第一。我大学本科毕业,工龄也有八九年了,又是主任科员,其他几个都是刚从技校毕业的“小娃娃”,十八九岁。但是,领导说,不能成套成套地分,只能平均分。我不服气,认为这违背中央和重庆的房改政策,就给巴南区纪委吴书记写了一封举报信,后来这封信转到了被举报人(巴南区农牧局刘局长)手里。领导知道我告状了,就开始整我。说我侮辱诽谤他,还到法院去告我。

  1998年9月17日,区法院和农业局11个人把我住处围了起来。两个法警过来问我“你认识周荣焱?”我谎称周荣焱出去了。后来我到局长办公室找他理论,他悄悄出去了一下,回来后不久,法院就开了辆能载30人的车把我抓走了,说我诽谤领导,尽管人家不认为我是精神病,我还是被投进了重庆市巴南区精神病医院。

  记者:你后来是从精神病院里“逃”出来的,怎么做到的?

  周荣焱:进了精神病院我就告诉自己,一定要找机会逃出来。他们买通精神病院院长付某某,长期对我残忍折磨。

  住院时,我认识了一个在这个精神病医院做泥瓦工的人,托他给我家人带一张纸条,让家里人来救我。我给了他900元钱,相当于他两个月的工资。后来,我家人又托关系,花了好几万元,帮我向精神病院“请假”(注:此情节得到法院判决书佐证),然后逃出去了。后来医院又通知我家人,要把我再送进去。从这以后,我就开始逃亡了。我经常半夜从梦里惊醒,梦见法院来抓我!

  “从未无助,也没消极过”

  记者:你是31岁被关进精神病院的,10年后法院才宣告撤销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判决(恢复正常人)。这10年,你压力最大的时候,怎么应付?

  周荣焱:我从来没有过最无助的时候,最困难的时候有,但消极情绪一点儿没有。我的抗压能力非常强!我从小就有远大志向,大学时我一个人的借书证根本不够用,看了很多很多书。我毕业后,刻意接触不同群体,分析他们的心理等优点,提高自己。我一定要活下来,而且要把那些犯罪的人绳之以法!这是我的信念。

  记者:你的案子之所以能翻案,主要得力于检察院,他们为什么帮你?

  周荣焱:我不放弃自己,一有机会就写信、上访、控告,给检察院写信,各级检察院都有。逃跑时也是这样。2000年正月初一,我给最高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发了封5000字的电报,向他申冤。我是特意选在这个日子的,想引起韩杼滨的注意。

  我对自己有信心,有几个原因。对方没有一丁点儿的证据来给我扣上“精神病”帽子,这早晚都会翻案,这个国家总有地方讲理的。有些违法犯罪分子,把我这个正常人投进精神病院,他们是犯非法拘禁罪和报复陷害罪的。他们给我扣上“精神病”的帽子,就是怕我到处乱告状。这是他们的策略,釜底抽薪,我也以毒攻毒,要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即使不能马上追究,也能帮我洗刷冤屈。

  得罪领导“被精神病”

  1998年初,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局公务员周荣焱因对分房政策不满,与单位领导发生冲突。后者以周犯诽谤罪为由,向巴南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后撤回自诉)。

  当年12月25日,巴南区农业局工作人员和巴南区法院人员一起将周荣焱从单位带到重庆市巴南区精神病医院,由单位同事以“干群关系”办理住院手续,代理陈述病情,并虚构了周的“家族病史”。医院当天即将其诊断为患有偏执性精神分裂症,并“对症治疗”。法院还委托重庆法医验伤所对周荣焱进行鉴定,4天后得出结论为:“偏执性人格障碍、妄想性精神病,目前无辨认能力及责任能力,建议住院治疗。”随后,周被投入精神病院进行“治疗”。其间,法院及巴南区农业局均未告知周的家人。

  据周的自述材料及相关司法文书显示,住院期间,周荣焱遭捆绑、电击及强制注射与服药。为了摆脱折磨,周荣焱暗中花钱托在医院干活的水泥工人带信给其家人,其弟收到消息后赶往医院介入救援。1999年1月5日,周荣焱的弟弟与巴南区农业局约定,为利于亲人探望,拟将他转到忠县治疗。次日,巴南区农业局和农经站派人将周送到位于忠县的重庆三峡民康医院(精神病医院)。后经华西医科大学法医学鉴定中心出具“无病”结论,周荣焱才结束96天的非自愿住院。随后,单位领导对周荣焱停薪、停职长达8年之久。

  “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

  记者:我看到你2007年3月份在网上发的帖子《致全国网友的求救信》。那时重庆市检察院已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但最基层的巴南区法院似乎就是按兵不动,当时没有重审的打算。那时候是不是特别绝望?

  周荣焱:我从没有绝望的时候。和法院较劲,也要讲究策略。在重庆市检察院对市高院提出抗诉后,市高级人民法院曾给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批示。其实,市高院领导还是很重视这个事的,当时多个主要领导作出批示。但巴南区法院就是按兵不动。

  我又想办法让市第五中院的承办法官把高院的批示传真给了巴南区法院的领导。可是,区法院领导说,那是法官个人传给他的,是私人文件,是私对私,又不是公函。我又再想法子,让市第五中院的人发了一个公函给巴南区法院,且是机要文件的形式。可是,区法院还是不给我翻案!

  我打印了几十封公开信,点名道姓地辱骂区法院的院长,还把这封信向法院的每个办公室都塞一份。第二天早上,院长给我手机打来200多个电话,我没接;发了10多条短信,我也没回。大概意思是说,对你的事情,组织上已在研究,我们正在办理。后来,我的案子就重审了。

  记者:现在最期盼的是什么事?

  周荣焱:单位已对我进行了赔偿,可是,那些迫害我的官员没有受到处罚。他们有的退休了,有的还升了官。接下来,我还要继续努力,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他们现在还不承认自己犯了错,他们认为是法院判错了,而他们是“出于好心”、帮我垫付医药费,让我住进精神病院。

  (据《东方早报》)

  怕再被抓流浪逃亡5年

  周荣焱出院后,开始了12年的申诉路。

  2000年初,周所在的单位向巴南区法院申请宣告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一位与周非亲非故、素不相识的周泽桂做监护人。

  据周自述,此后5年间,为避免再次被抓进精神病院,他开始逃离重庆,过着浪迹天涯的流亡生活。由于在法律上,周是个“精神病人”,其个体的权利无法自行主张,他只得一边以惊人的毅力“讨生活”,一边通过写材料、上访申诉等,寻找各界帮助来恢复自己的正常权利。

  在一份自述材料中,周荣焱写道,为了控告反映自己的冤情,并减少开支,他有时候一个月只用了不到3元钱的菜钱,“一天只吃一毛钱一斤的莴笋叶”。这十多年来,“过得根本不是人的生活”,“天天逃难,天天控告,天天跑路”。

  申诉12年终获清白

  为了洗刷自己身上“精神病”的“罪名”,12年来,周荣焱到处申诉,其艰难的纠错过程也令人咋舌。“仅仅是老周的各种司法判决文书的列表目录就达8页之多,黄雪涛(“精神病与社会观察”发起人、长期关注精神卫生领域的深圳律师)花了整整两天的时间才勉强看完。”负责执笔《看见改变——精神病与社会观察报告(2010-2011)》的研究员刘佳佳对记者说。

  幸运的是,周荣焱的申诉终于获得了众多司法部门的支持,重庆市巴南区检察院、市高级检察院、市高级人民法院、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先后积极介入。其中,重庆市巴南区检察院的抗诉,属全国首例对法院作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判决实施审判监督,这被最高检察院民行厅认为“具有立法意义上的价值”。

  经72家国家机关、800多位有关部门领导干部的介入,2008年,巴南区人民法院撤销了无民事行为能力宣告的判决;周荣焱终于成功摆脱“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律状态。

  重新变成“正常人”的周荣焱,开始起诉送治人(所在单位)及精神病院的侵权诉讼,也获立案,并成功移送到另一法院管辖。2011年5月12日,重庆市綦江县人民法院就周荣焱案作出判决:送治人与收治医院,分别向周荣焱赔偿5万元和1万元。被告不服,上诉,9月28日二审判决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增加延迟支付赔偿金9.7万元,判决被告支付周荣焱共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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