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渠稳)10月16日,新区黎阳路附近市第二人民医院(老院)家属院的刘老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们家属院的住户一直按照商业用电的标准交电费,“我们住的是家属区,为啥一直按照商业用电的标准交电费?希望供电公司给我们住户一个解释,并准许我们按照居民用电的收费标准交电费。”刘老先生对记者说。
据刘老先生介绍,市第二人民医院(老院)家属院共有40多户居民,自从搬到这个家属院后,居民们始终是按照商业用电的标准交电费。“居民用电每度是五毛六,可我们要按每度电七毛五的标准交电费。我家人多,用电量也大,每个月差不多要用200多度电,和其他按居民用电标准交费的住户相比,我家每个月要多交40多元钱,长期累积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刘老先生说起电费的事非常无奈。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虽然该家属院40多户人家实现了一户一表,但他们的用电线路是和市第二人民医院连接的,每个月的电费都是由市第二人民医院代为收取,因为医院属于商业用电,所以该家属院居民的电费也是按照商业用电的标准交的。“我们这些住户实在用不起高价电了,但我们又不知道该如何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刘老先生说。
记者随后和鹤壁供电公司取得了联系,供电公司负责居民用电的工程师赵先生告诉记者,该家属院40多户居民不是供电公司的直接用户,他们用的是医院的供电线路,这些用户要想从商业用电改为居民用电,必须在医院允许的情况下进行电网改造,改造完成后可以到鹤壁供电公司营业厅按照居民用电交费。
记者把了解到的情况反馈给刘老先生,他随后便和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了沟通。
刘老先生告诉记者,医院已经同意家属院的住户进行电网改造了,可他们不知道该怎么进行电网改造。
记者随后拨通鹤壁供电公司客户部的电话咨询,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表示,这40多户居民要先选举一个代表,到鹤壁供电公司客户部申请电网改造,供电公司接受申请后会派人到现场勘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电网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