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渠稳 秦颖 见习记者 席适之 孙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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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在新区九州路和嵩山路交叉口附近,一辆丰田轿车在行驶时突然掉头,与一辆自南向北行驶的白色面包车相撞,造成两名驾驶员受伤。这位姓闫的丰田轿车司机事后后悔地对记者说,都是因为自己没有很好地遵守交通规则,才酿成了两车相撞的事故……
以司机闫师傅的话为契机,记者对我市司机存在的多项不规范交通行为进行了调查,希望提醒司机同志遵守交通规则,莫因交通违法酿成一场场人间悲剧。
开车时一心二用
10月16日,记者从新区清华园小区乘坐出租车到市政府门口,司机在开车时接到了一个电话,随后便和对方开起了玩笑。只见他左手持电话,右手握方向盘,记者见状对乘车安全产生了极大怀疑。“师傅,麻烦你专心开车,不要边开车边打电话了,这样不安全。”记者对他说,可他依然拿着手机不停地说话,直到快到目的地时才挂断了电话。
“放心吧,安全没啥问题。”这位司机满不在乎地对记者说,他是老司机,对新区的路况很熟。“司机还不允许在开车时吸烟呢,你看看哪个司机开车的时候不吸烟?”他认为记者有点大惊小怪。
记者在随后的采访中发现,司机开车时打电话、抽烟等现象非常很普遍。“虽然知道开车时接电话有危险,但有电话打过来总不能不接吧,万一耽搁点啥事就不好了。”记者的一位朋友说。
对于司机开车时一心二用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市交巡警支队法规科的民警郭艳红。她告诉记者,驾校老师会明确交待,在开车的时候不允许接打电话,也不允许吸烟甚至吃口香糖,但是由于一些司机安全意识淡薄,把这些话都当成了耳边风。
“防患于未然的道理大家都懂,但是落实起来却有难度。”郭艳红说,根据交通法规,对于开车接打电话的司机,他们会对其处以100元的罚款并进行口头教育。
机动车
上了非机动车道
15日16时左右,在107国道和黄河路交叉口附近,市民张文先在非机动车道上一边骑电动车一边打电话,一不留神和一辆逆向行驶的面包车相撞,张先生的头撞在了面包车车头上,头部破裂。“我骑车打电话固然不对,但是面包车怎么会跑到了非机动车道上,而且还是逆向行驶?”张先生说。
16日,在张先生出事的107国道和黄河路交叉口附近,记者看到,一些冒着浓烟的大型工程机械车辆竟然也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附近一家车行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他每天都可以看见机动车上非机动车的道。“这条路是107国道,每天来往的货车很多,一些大车司机把车停在了非机动车道上,再次上路时不好掉头,他们干脆就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一段后再驶入机动车道。”
随后,记者在兴鹤大街、华山路等路段均发现有机动车驶入了非机动车道,“现在的一些司机太缺德了,放着好端端的机动车道不走,非要走非机动车道。路面本来就不宽,机动车随意抢道,我们骑自行车的只好被迫上了机动车道,这就是恶性循环。”市民齐先生气愤地说。
郭艳红告诉记者,“按照《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罚款30元,或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扣2分。”
交警:“小动作”增加风险
“开车打手机、吸烟、不系安全带等是最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新区很多起交通事故都是因为司机们的不良行车习惯造成的。”郭艳红告诉记者。
“一心二用,驾车者的反应会变得迟钝,严重影响其判断车辆和前方事物的距离,一旦出现险情,很难及时发现和紧急处理。此外,大多打手机的司机为了自身安全,电话一旦接通便放慢车速行驶,易造成道路拥堵。”另外,有不少司机不注意保持安全车距,如果前面的汽车遇到突发情况猛刹车,后面的车主很难迅速反应过来。“不要小看这一点儿距离,它经常会让你免受一次追尾之苦。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希望司机能养成好的行车习惯。”郭艳红说。
开车不系安全带
考驾照的时候,驾校的老师都会反复叮嘱考生,上车之后第一件事就是系好安全带,在不系安全带的情况下禁止上路。16日,记者暗访了10位司机,却发现没有一位司机在开车时系安全带。面对记者的质疑,一位司机说,开车时系安全带不舒服,“系不系安全带有啥区别?就算系了,出了事故还不是一样受伤?”
暗访中,这10位司机中有两位司机声称安全带坏了,其余8位司机告诉记者,如果没有交警检查,他们是压根儿不会系的。“在新区行驶,系安全带的效果不大,就是个摆设,还妨碍开车时身体的自由度。”一位司机告诉记者,最开始学开车时他每次都会系上安全带,但是后来发现老司机中根本就没有人这样做,慢慢地他也不系了。
市交巡警支队民警王东翔告诉记者,开车时系安全带是非常有必要的,车辆发生碰撞时,巨大的惯性会使车内乘员与方向盘、挡风玻璃等发生碰撞,安全带将人束缚在座位上,可以起到缓冲作用,最大程度地降低对乘员的伤害程度。
其实,现在不少私家车都带有安全带提醒系统,如果司机开车时不系安全带,提醒系统就会“嘀嘀嘀”一直响。
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即使车辆带有提醒系统,也有一些司机置提醒声于不顾,不愿意系上安全带。
随意向车外丢弃废物
“昨天遇见的那个司机太可恶了,开车的时候朝车外乱扔烟头,一下子扔到了我的菜篮子里,多气人呀。”家住鹤鸣花园的刘女士向记者反映。10月16日,记者对新世纪广场附近、107国道附近、兴鹤大街等路段进行了暗访,发现司机往外乱扔废物的情况确实存在。
早上7时左右,记者来到了新世纪广场西区附近的路段,看见一辆尾号为183的红色雪佛兰轿车正在行驶,突然有人从窗口扔出来半杯豆浆,“啪”的一声掉在路上,溅了一地,“清扫马路的时候老看见司机往外扔垃圾。”在新世纪广场附近清扫垃圾的环卫工人蔡阿姨对记者说。
记者在107国道附近看到,不少司机随意往车窗外扔废物,整个107国道两旁到处可见丢弃的垃圾。“前两天一个大车司机扔垃圾的时候带出来一个小扳手,砸着了一位中年男子,附近的人当时就把这个司机从车上拽了下来。”附近卖水果的一个商贩对记者说。
对此,郭艳红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违反规定者将被处以20元到200元的罚款。“随意向车外扔垃圾不仅破坏市容环境,同时还容易遮挡司机视线,分散司机注意力,也会对前后车辆的行驶造成干扰,带来安全隐患,希望司机同志能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条文。”郭艳红告诉记者。
随意掉头
马路中间想停就停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随意掉头、停车时不看后视镜等行为也是大部分司机最为反感的行径之一。
司机李师傅告诉记者,有一次他开车快到浚大线时,前面的一辆车忽然掉头,幸亏他没有跟得太紧也没有超车的打算,不然很可能发生碰撞。
记者在新区街头发现,在一些装有摄像头的主要路口,不少司机还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但在一些比较偏僻的地方,只要没有交警执勤,确实有随意掉头的情况。上午11时许,记者打车来到黎阳路与衡山路交叉口附近时,正巧看到一辆车完全不顾两边的过往车辆在马路正中间掉头。
在人民医院对面等爱人的张先生有着近10年的驾龄,他告诉记者,自己前段时间发生了一个追尾事件,起因就是前面的司机突然停车导致的,尽管对方负全责,但也让他心惊不已。“我爱人那时已经怀孕8个月了,当时我刚把送她到医院自己出来转转,幸亏当时她不在车上,想想真是后怕。现在我开车时都会格外注意和前面的车保持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