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据大河报消息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大幅提高,17日,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从今年秋季学期起,每生每月由原来的220元统一提高到600元。
为完善硕士研究生培养激励机制,打造高素质的中原经济区建设人才储备队伍,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与省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将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由每生每月220元统一提高到600元。这是自去年秋季学期,我省提高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后,对高层次人才采取的又一次激励措施。
根据要求,各高校对硕士研究生发放普通奖学金时,原则上可按上述标准向下浮动200元,由学校集中掌握,用于提高部分特殊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普通奖学金标准,鼓励优秀学生,或对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发放部分报酬等,不断完善硕士研究生奖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