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郑常鹏 见习记者 贾正威)10月24日,市发改委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集中供热分户计量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今冬我市换热站及二次网收费将统一定价,集中供热换热站及二次网管理单位收取换热站及二次网运行费用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0.6元。同时,热计量收费执行两部制的收费比例从4:6调整为3:7,即基本热价收取30%,计量热价收取70%,具体为: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月每平方米1.23元,计量热价为0.093元/千瓦时;非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月每平方米2.1元,计量热价为0.16元/千瓦时。这是记者24日从淇滨热力有限公司了解到的。
据了解,因缺乏统一的定价标准,目前新区换热站二次网运行费在每月每平方米0.6元~0.9元不等,有的小区甚至为每月每平方米1.0元。
据淇滨热力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换热站、二次管网设备的运行状况、人员管理水平等是决定运行成本多少的重要因素。此外,小区入住率的高低也直接影响用户承担二次网运行费用的多少,如果小区住户较少,运行成本的分摊费用就会相对较高。统一换热站及二次网运行收费标准,一方面彻底结束了我市供热二次管网费用标准不一的混乱状况,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换热站管理部门更好地加强设施管理,改善用户的供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