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渠稳 见习记者 席适之
核心
提示 记者从市交巡警支队了解到,市公安局制定的《全市公安机关严重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指出,个人发现的正在发生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或已经发生的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行为,都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经核实举报情况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元至5000元的奖励。
举报严重机动车违法行为
举报驾驶人无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证被记满12分、暂扣、吊销后驾驶机动车的公民,每辆次奖励50元~100元;举报驾驶人使用假牌假证、套牌套证或驾驶非法拼装改装、报废机动车的公民,每辆次奖励50元~200元;举报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公民,每辆次奖励100元~300元;举报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公民,每辆次奖励200元~500元。
举报重点交通违法车辆
举报公路客运车辆,在濮鹤高速公路鹤壁境内上下人、装卸货物或疲劳驾驶的公民,每辆次奖励100元;举报公路客运车辆超员20%~50%或违反规定载货、高速公路超速10%以上的公民,每辆次奖励200元;举报超员或超速50%以上的公民,每辆次奖励300元;对于举报违法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公民,每辆次奖励500元。
对于举报大型货运车辆,超载30%以上的公民,每辆次奖励50元~100元;举报违反规定载客5人以上的公民,每辆次奖励100元~200元;对于举报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或未悬挂警示标志、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公民,每辆次奖励50元;举报无公安机关核发的《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从事公路运输的公民,每辆次奖励200元;对于举报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30%以上的公民,每辆次奖励100元~200元。
对于举报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和农用运输车违法载客5人以上的公民,每辆次奖励50元~100元。
举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对于提供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车号、车型或驾驶人、当事人基本情况等线索,或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的公民,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每起奖励100元~1000元;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每起奖励300元~3000元;特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每起奖励500元~5000元。
4种举报方式
若您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举报。
电话:市区举报电话:110、122、0392-3308122、15303925110;浚县境内举报电话:0392-5537912;淇县境内举报电话:0392-7229062。
信件举报:也可通过邮寄信件的方式举报,邮寄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197号;收件人:鹤壁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举报受理中心,注明“违法举报”字样,邮政编码:458030。
网上举报:可登录鹤壁市公安交警信息网(www.hebijj.gov.cn)举报,也可通过鹤壁市公安交警支队信箱hebijiaojing@163.com举报。
此外,市民也可以直接向路面执勤交警或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举报人在接到领取奖励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举报时已登记的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到鹤壁市公安交巡警支队五大队领取奖金。(线索提供:汪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