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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
为12734.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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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
为12734.49元


夏国锋 通讯员 王雪红
 

  前三季度

  我市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

  为12734.49元

  同比增长13.5%

  晨报讯(记者 夏国锋 通讯员 王雪红)10月31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前三季度我市城镇居民收入持续提高,消费稳步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734.4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5%。人均消费支出8044.6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9%,消费增幅比收入增幅低5.6个百分点。

  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有: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工程已见成效,全市前9个月新增就业人口33433人次;企业离退休人员工资连续六年上涨,推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最低工资标准的大幅调高促进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个税标准的提高也间接增加了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部分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工资补贴。

  在城镇居民消费方面,前三季度城镇居民消费稳步增长,人均同比增长7.9%,但是消费的增幅比收入增幅低5.6个百分点。

  城镇居民生活中存在一些问题不可轻视,如物价上涨对城镇居民生活的影响;城镇居民对收入增长的更大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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