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上
摆桌椅
人行道上
摆桌椅
绊倒孕妇遭索赔
晨报讯(记者 渠稳)11月1日,家住老区鹤苑小区的张先生来电反映,他的妻子已经有5个月身孕,10月31日晚21时左右,回家时途径小庄菜市场附近,因为附近一家商店在人行道上随意摆放桌椅板凳,导致张先生的爱人摔倒。“我爱人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因为障碍物摔倒,所以我希望商家可以支付一定的精神赔偿金,但是商家不答应。”张先生对记者说。
张先生的爱人摔倒后,经医生检查,胎儿并无大碍,可是张先生的爱人在做B超、彩超时花了360元钱。“检查费虽然不多,但是我认为应该由在人行道上摆放桌椅板凳的商家支付,同时,我认为商家应该为我的老婆孩子支付一定的精神损失费。”11月1日上午,张先生拿着费用单据去找商家报销并索要精神赔偿时,商家对张先生的要求给予了拒绝。
随后,记者拨通了商家刘先生的电话,刘先生告诉记者:“因为我的原因造成孕妇摔倒,我可以履行报销医疗费用的责任,但对方以摔倒为由索要精神赔偿,我无法接受。”
记者咨询了河南创诚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李律师告诉记者,所谓的精神损失费,应该是造成损害后,受害方可以向当事人索要一定的精神赔偿金,“张先生的爱人摔倒后,对孕妇和胎儿没有造成任何损害,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张先生索要精神损失费的要求应不予以支持。”李律师说。
随后,记者对商家和张先生进行了协调,商家答应赔付300多元钱的检查费用,张先生也放弃了索要精神损失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