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老板上访被控涉黑”后续
终审获刑18年
据河南日报消息 11月2日下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金德等人涉黑案进行终审宣判,最终判杨金德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杨金德,系南阳奥奔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2011年7月28日,唐河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杨金德有期徒刑20年,杨金德等15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南阳中院提起上诉。杨金德上诉及辩护人辩称,在南阳市公安局警犬基地被刑讯逼供。经查,办案公安机关和办案民警在本案侦查过程中并没有刑讯逼供的行为。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杨金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妨害作证,强迫交易,妨害公务等五项罪名成立,遂决定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该案其他各上诉人和原审被告人,亦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管制或单处罚金。